平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办理2026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业务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213号)文件规定,现就市本级2026年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有关业务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办理事项
(一)返还条件
参保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不得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使用范围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四)办理方式
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数据比对,市社保中心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数据信息,经参保企业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核对确认(注意返还确认书和告知承诺书均要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社保经办机构公示后拨付到企业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企业确认及授权后,将资金返还至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五)执行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办理事项
(一)申领条件
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办理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承诺书》《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经数据核验、审核通过后发放补助。
(四)执行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技能提升补贴办理事项
(一)申领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申领条件
取得列入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S)和绿色(L)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已参加过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的,不得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证书须在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报。
(三)补贴标准及次数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多项《2026年甘肃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发布的职业(工种)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
(四)办理方式
申领人通过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经办机构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核验申领人信息,经公示后,对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进行发放。
(五)执行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政策咨询及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0933-8210536
办理地址: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服务区3-111窗口
特此公告
平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