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案件被国务院食安办列为典型案例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通报》第14期刊发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通报(三)》中,“甘肃查办庄浪县陇上飘香农家醋厂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及擅自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入列。
2025年1月,平凉市庄浪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天水市甘谷县市场监管局移送案件线索(庄浪县陇上飘香农家醋厂生产的酿造食醋在甘谷县刘某某副食店抽检时,发现甜蜜素和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庄浪县陇上飘香农家醋厂生产加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醋厂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于2018年11月13日到期,之后处于停产状态。但自2023年8月15日起在未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的情况下,擅自投入再生产。共生产食醋 1000kg,销售价 格为4.00元/kg。现场发现预包装食醋159桶(规格为5L/桶),印制的标签300份,涉案金额4000元。标注的生产厂家为平凉市华亭市陇原香清真食醋酿造厂,标注的商标为陇原香,但当事人无法提供注册商标的授权文件。庄浪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作出没收食醋159桶、焦糖色1包(29kg)、苯甲酸钠1袋(25kg)、食用香精1瓶(1kg)、 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对此窝点予以取缔。
2021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统筹安全与发展、治标与治本、监管与服务,事前指导抓规范,靶向抽检抓隐患,严查快打抓安全,压茬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培育“规范化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单位”420户,建成“宏达国盛食品综合批发配送中心”总容量300户年交易额20亿元,实施食品安全犯罪判刑人员禁业87名,查办各类案件1517件,罚没款148.94万元。维护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推动了食品产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作者:王建行 编辑:苏成 审核:贾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