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单位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由于通过其他途径无法送达,特以公告方式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平凉市区政务服务中心0914室
联系电话:0933-8221528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区人社劳监催字〔2024〕第12号).pdf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