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P2023-05号、P2023-06号共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用地位置 与范围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 | 使用 性质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P2023-05号 | 位于崆峒大道以南,古镇西路以西,韩家沟水厂以东 | 107613.33㎡ (合约161.42亩) | 商业用地(兼容娱乐康体用地) | 40年 | ≤1.0(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30% | ≥30% | ≤36米(自室外地平算起) | 16305.33 万元 | 10000 万元 |
P2023-06号 | 位于崆峒大道以南,纵三路以西 | 120000㎡(合约180亩) | 商业用地(兼容娱乐康体用地) | 40年 | ≤1.0(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30% | ≥30% | ≤36米(自室外地平算起) | 18144 万元 | 10000 万元 |
备注:1.P2023-06号宗地东侧地下有国家级专业地电台和GNSS基准站。 2.具体规划指标分别详见平自规建条[2023]C-8号、平自规建条[2023]C-7号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宗地图。 |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以及在平凉市境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未按期开竣工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和组织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有底价的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5日下午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免费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5日与甘肃世纪鑫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报名资料的审核。
2.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本公告及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6时(星期五)。
拍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经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确认的拖欠土地出让金、未按期开竣工等不良诚信记录查询结果。
3.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4.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平凉市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5.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P2023-05号、P2023-06号)》载明的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账户及联系方式
1.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以系统获取到的保证金交款账号为准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凉西景园支行
特别提醒:竞买人报名成功后可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土地矿业权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取到交纳保证金的具体账号,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信息须与自己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办理注册时录入的帐号信息完全一致。竞买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的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足额交纳,届时系统将自动提取账户名称和账号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如因竞买人银行账户信息不符或错误、保证金金额与公告要求的不一致等原因造成保证金到账确认失败而不能参与本次出让活动的,竞买人自负责任。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需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参与竞买的宗地号。
2.联系方式
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赵先生 0933-8219995
甘肃世纪鑫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13919005152 0933-8227052
平凉市自然资源局 甘肃世纪鑫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