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7020045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管理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8-09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7〕89号
- 发布日期:2017-08-09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创建“平安农机”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创建“平安农机”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7〕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平凉市创建“平安农机”市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平凉市创建“平安农机”市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安全健康发展,根据省农牧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创建平安农机、推进农业现代化”为主题,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提高创建标准,丰富创建内容,扩大创建范围,夯实创建基础,提升创建效果,建立健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激励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具体目标:“十三五”期间,平凉市创建为全省“平安农机”市,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泾川县、华亭县、庄浪县积极争创全国 “平安农机”示范县,力争全市国家授牌表彰“平安农机”示范县(区)达到全覆盖,国家已授牌表彰的灵台县、崇信县、静宁县、崆峒区继续巩固提升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创建成效。通过开展 “平安农机”市创建活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显著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主要任务: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市活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能力进一步提升,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逐步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良好。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创建准备阶段(2017年7月11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农机调查摸底,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二)集中创建阶段(2017年7月11日—8月15日)。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三夏”等系列安全监管行动结合起来,农牧、公安等部门联合检查违法违章行为,重点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非法载人、农机手违规作业等违法活动进行纠正,提高农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宣传教育、机手培训,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组织上报阶段(2017年8月16日—9月15日)。按照创建全省“平安农机”市、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示范县(区)考评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全面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在此基础上及时向省农牧厅报送创建资料,迎接检查验收。
(四)验收评审阶段(2017年9月16日—12月底)。省级考评领导小组对我市申报的省级“平安农机”市进行检查验收、评审,达到省级创建标准,由省农牧厅、省安监局授牌表彰,并向全国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推荐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
三、基本要求
(一)政府重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扶持政策,依法落实农机免费管理、燃油补贴等惠农政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投入和增长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乡、村农机安全监管组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
(二)部门配合。市农牧局、安监局等部门要共同负责全市创建“平安农机”市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各县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对县(区)申报“平安农机”示范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三)夯实基础。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加强同公安、安监、交通、教育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的协调配合,确保乡村推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农机安全管理网络,使创建工作真正深入到村户。
(四)注重实效。创建“平安农机”市要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创新监管体制。在巩固创建成果上下功夫,在充分发挥已达标的县、乡、村、户示范带动作用上作文章,实行动态管理,整村、整乡、整县(区)推进创建工作,提升创建质量,全面达到创建标准,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平安农机”市既是防范农机安全事故、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体现。为了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上成立了创建“平安农机”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农牧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有部署、责任有落实、创建有成效。
(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尽职履责,共同做好创建“平安农机”市的各项工作。农牧部门要发挥创建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在做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农机驾驶培训及牌证核发、农机维修和配件经营监管、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同时,指导县区搞好创建活动。安监部门要将农机安全纳入安全生产“三基”工作进行考核。公安部门要做好警监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农机安全管理经费。教育部门要将农机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的安全教学计划,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工商、质监部门要做好生产流通领域农机及配件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新闻单位要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宣传报道,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指导,提升水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阶段重点,细化任务,创新举措,加强督导,切实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强化服务意识,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办牌办证到镇村,送检送审到村组,维修服务到田头,普法宣传到农户,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农牧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全面提升“平安农机”创建水平。
附件:平凉市创建“平安农机”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平凉市创建“平安农机”市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全省“平安农机”市,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的组织领导,有力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安全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平安农机”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富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双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练生辉 市农牧局局长
柳志峰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薛小勇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马建军 市财政局局长
牛启寿 市教育局局长
赵建富 市工商局局长
杨学文 市质监局局长
王锡荣 市安监局副局长、调研员
王 桢 市农牧局副局长
王麦元 市农机监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监理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王麦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