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至15日,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初评期间,省级评审组对庄浪县韩店学区、朱店学区、南湖小学、南湖中学、新世纪幼儿园等学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效进行了评审。县政协副主席杨艳,市、县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一同督查评估。
评审组深入学校食堂,听取学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汇报,对照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和集体配送单位两个评审标准,查看了制度建设、设施设备、卫生状况、操作流程、安全保障、营养健康等方面内容,并查阅学校食安创城工作台账,现场询问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核实主体责任落实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评审组指出,庄浪县学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主管部门重视,监管单位履职到位,学校主动作为,日常工作扎实,工作台账详实具体,把检查评估工作纳入学校目标责任考核,既体现了工作过程,也加强了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评审组强调,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精细管理上再发力,留意供餐细节,强化过程监管,把风险隐患预防在前,把问题焦点整治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师生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撰稿:贺永红
核稿:周朝阳
审稿:王贵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