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平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平公审办发〔2023〕11号)要求,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为保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平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平公审办发〔2020〕1号),市教育局重新修订完善了《平凉市教育局工作手册》《市教育局公文稿纸》样板,制定下发了《平凉市教育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教育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快建立教育系统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对凡是市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制定涉及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行政合同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代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等,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全面覆盖、应审尽审。
(二)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印发《平凉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层层把关,抓好责任落实。各业务科室分别负责本科室起草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与其他部门联合起草的文件,由牵头科室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其他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审查。起草文件时拟稿人首先按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进行审查,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呈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局办公室最后进行审核和校正,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
(三)加大文件清理。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在2021年集中梳理2016—2021年存量文件的基础上,对2023年以来以市教育局名义印发的增量文件和代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起草的文件进行了清理,以市教育局名义印发增量文件共188件,没有代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名义起草的文件。经审查,我局未出台和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未发生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四)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平台、集体学习等载体,重点学习了市场体系建设中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等规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分层次集中学习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以及省、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关于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的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和依法维护市场公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政策学习培训不够深入、对公平竞争审查认识不够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促提升。利用局机关学习例会,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争行为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审查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政策文件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是抓主抓重促成效。聚焦校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企业规范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内容,密切关注涉及教育行业易发生影响公平竞争的风险点,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的监督指导,坚决防止教育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发生,不断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特别是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在制定、执行、宣传法规政策各项工作中的公平竞争意识。
三是严把政策促规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科室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及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议审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审查力度,确保制定的文件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平凉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