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市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平教明电〔2020〕1号)、《关于印发<静宁县校外培训机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恢复线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静教发〔2020〕29号)文件精神,2020年4月26日至27日,静宁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管总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执法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复工复学工作方案、教职工健康状况摸排、物资储备、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同时,还对城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现将评估验收合格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各培训机构要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开学复课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健康检查、每日消毒、人员管控等防控工作。其他未经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建议广大家长根据公示结果选择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
附件:静宁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督查评估合格机构名单
静宁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