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仲裁进企业 为民服务新模式
“感谢流动仲裁庭的上门服务,不仅使劳动者减少了维权成本、权益得到了维护,更重要的是通过参与庭审,以案释法让我们企业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为企业今后的经济发展和规范用工提供了有力保障。”------某企业负责人在参加庭审后诚恳的说。

6月25日,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流动仲裁庭的方式进入涉案企业审理了一起四川籍超龄进城务工人员工伤待遇赔偿案件。本案诉求多、涉案金额高、案情复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人员在全面掌握案情和当事人核心诉求的基础上,通过对当事人释明法理、类案解析、耐心指导,最终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企业当庭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赔偿金17630元。庭审活动结束后,仲裁员向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普及相关法律常识,为企业提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制度、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建议和举措,指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足当前劳动争议工作实际,在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程序合法、仲裁结果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一案一地、上门办案、协同审理、现场调处”的办案模式,因案制宜设立流动仲裁庭,把流动仲裁庭设到企业、乡(镇)、街道(社区)搬到一线,提供便民、惠企、高效的调解仲裁服务,不仅降低了当事人双方维权成本,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庭审过程变成了普法释法的宣传阵地,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强化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观念,增强当事人双方学法用法自觉性。

下一步,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结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实际,持续推进流动仲裁庭常态化机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流动仲裁庭调处机制相关配套措施,积极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庭审零距离现场观摩等活动,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邀请用工企业和劳动者走进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现场,开展观摩活动,加强劳动争议仲裁监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达到“审理一案、宣教一片、和谐一方”的目的,为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撰稿:武喜玲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