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9月26日,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红带队,对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安全保卫、公车运行等方面安全工作制度机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要求,要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安全工作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工作例会、晨会等平台,加大工作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树牢风险隐患防控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工作氛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规定,各责任科室要发挥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加强机关安保、机关食堂、公车运行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经营主体单位要落实好全流程安全措施,严把菜品采购、存储、制作质量关和风险防范安全关,切实把制度执行到位、责任靠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机关安全运行。落实问题通报和交办机制,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各责任科室和经营主体单位要主动认领、严肃整改,对需要注意的问题要做到即知即改,对突出典型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进一步细化措施和流程,限时办结,各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亲自抓、亲自改,以身示范、以身作则,为全市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安全保障。
(撰稿:局办公室 编辑:杜文辉 审核:刘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