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对中心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落实统一配送、随瓶安检情况
开展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安全监管,有效落实《平凉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近期,市、区住建局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中心城区相关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落实禁止自提购气,统一配送、随瓶安检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对配送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配送期间是否严格执行随瓶安检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抽查配送人员是否知悉随瓶安检内容,以及配送期间突发紧急情况如何正确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询问。同时,对配送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细致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配送车辆,要求企业限期购置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车辆。
检查组强调,一要严格落实《通告》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全面取消瓶装液化石油气自提购气的通告》要求,坚决禁止用户自提购气,严格执行统一配送,全面落实随瓶安检制度,做到一户一检,一户一档;与燃气用户必须签订供用气合同,进一步压紧压实用气安全责任。二要强化日常培训教育。以一线配送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训教育;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储罐区、充装区等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应急处置步骤,指导从业人员科学处置突出险情,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三要加强燃气安全宣传。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配送人员通过发放《安全使用手册》、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向用户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和发现燃气泄漏时的正确处理方法,提醒居民定期检查燃气设施,养成良好的用气习惯,提升群众燃气安全防护能力,为筑牢辖区燃气安全防线提供有力保障。
(撰稿:赵一鸣 编辑:黄晶晶 审核: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