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8020067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8-17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8〕131号
- 发布日期:2018-08-17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凉市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凉市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8〕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平凉市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01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的原则,大力优化协同发展政策法规环境,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提升末端服务能力,推进电子商务及快递物流标准化、智能化、一体化、生态化协同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助力全市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六县一区全部建成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设置科学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
——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达到15亿元。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35%以上。网络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以上,达到6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90%以上。
——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电子商务及快递物流服务点功能全覆盖。全市快递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智慧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更加协同高效。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政策制度,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政策,改革快递企业年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继续优化完善快递服务业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面向快递企业开展同一县域区域内“一照多址”证照办理业务。加强行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2.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平凉市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办法》,将快递物流优秀企业纳入电子商务发展基础进行奖励扶持。举办电子商务“十佳快递企业”“十佳快递服务网点”等评比,促进快递物流健康、快速发展,助推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3.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行业企业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完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数据保护、开放共享机制。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互联共享。引导各类电商企业及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数据交换共享、互联互通,提升配送效率。强化数据保护、开放共享和数据中断风险评估,完善数据共享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邮政管理局)
4.加强行业协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电商协会与快递物流行业协会间的交流合作,发挥协会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和宣传推广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赋能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实现行业间、企业间开放合作,互利共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优化规划布局,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5.统筹规划快递物流配送布局。实现快递物流发展和电子商务发展目标任务协同规划,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布局,针对电子商务全渠道、多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等特点,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加强相关规划间的有效衔接和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保障电子商务及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好现有用地政策,统筹建设用地安排,保障电子商务及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有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快递园区建设用地项目,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适度降低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7.优化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快递物流服务网络布局,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依托我市西(西安)、兰(兰州)、银(银川)三大省会城市几何中心、欧亚大陆桥第二通道重要中转站和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品牌农特产品网销地区及主要旅游景区等优势,完善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陆运集散中心和基层网点等网络节点建设,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整合交通运输资源,推进县(区)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三级网络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8.完善农村快递物流服务体系。按照我市《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优化农村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快递物流资源配置,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支持快递企业向农村末端市场布局,推进快递网络向下延伸,充分利用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供销社、便利店、邮政村邮乐购网店、农资店,以及“万村千乡”“美丽乡村”等平台开展快递服务。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适合农产品特点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供应链配送体系和生鲜特点的冷链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9.推动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加大对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区(基地)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先进第三方综合服务企业以及金融服务企业入驻,建设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区,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鼓励区域内快递物流企业整合升级,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适应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业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优化快递车辆通行管理,促进规范运营
10.推动末端投递车辆规范运营。加强末端投递车辆管理,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厢式化建设。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制定快递车辆末端投递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统一编号、上牌和标识管理。完善配送车辆通行规范,督促企业使用排放达标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邮政管理局)
11.保障快递机动车辆便利通行。对快递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允许其按照限定的车型、时段、路线,在城区道路通行,并在通行、停靠、作业及事故处理等方面给予便利。加快商业区、居住区等快递服务车辆停靠、装卸、充电相关设施建设,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进一步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强化科技带动,推动标准化智能化发展
12.提高产业智能化水平。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构建智慧物流体系;采用云仓储、路径优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推动自动分拣设备、自动引导车辆、自动化立体仓库、自动化装卸系统等先进物流装备应用,全面提高运营水平,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信息协同化、服务智能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13.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快递物流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县(区)创建电商物流快递公共服务平台,发挥运力调配、交通引导、供给调解和市场服务等方面作用,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实现服务协同联动。实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推进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一体化。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通过搭载物流末端网点电子地图系统、物流末端网点收投终端系统、数据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快递车辆GPS系统、收寄验视信息监管系统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衔接用户、电商、物流等各环节,实现多方信息汇总共享。(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邮政管理局)
14.促进供应链协同发展。支持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优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推动传统商业便利店、报刊亭等增加快递功能,丰富传统快递网点电商业务;推动快递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参与仓配一体化项目建设。鼓励企业集成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延伸末端网络,提升服务能力
15.创新智能投递方式。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支持本土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等发展O2O电商业务,整合购物、缴税、家政、就业、医疗保健等服务资源,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消费功能。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和服务创新。加快推进快递“入区工程”,引导快递末端服务社会化、集约化、智能化、规范化发展。整合居民小区、商业街区和高等学校中的商业连锁、便民设施等线下终端,提供线上快递物流等综合服务,创建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
16.提升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水平。鼓励快递企业合理布局,建设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鼓励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开展联收联投。促进快递末端配送、服务资源有效组织和统筹利用,大力发展电子交易和网络购物寄递服务。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提倡节能环保,推动安全绿色发展
17.创建齐抓共管安全氛围。完善县级邮政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寄递渠道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相关安全制度,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18.促进资源集约利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创新包装设计,推广可重复使用的包装产品,促进标准器具和物流包装的循环使用,提高资源复用率,降低企业成本。加强能源管理,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在仓库、分拨中心、数据中心、管理中心等场所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环保技术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19.大力推广绿色包装。落实国家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推动快递物流包裹减量化。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探索建立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依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推动包装回收再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在内的多方协同回收体系,鼓励按包装物材质分类探索利用配送渠道回收、社区便利店回收等模式,促进仓储配送和包装绿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邮政管理局)
20.推行绿色运输与配送。加快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推进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率。鼓励企业联运创建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等平台,共享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逐步减少车辆空载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或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积极探索节能增效的新型物流配送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协调共管机制,抓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具体实施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向全市推广。
(二)加大资金支持。要加大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增加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设立政府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引导基金,吸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相关领域创新企业。
(三)加强行业人才培养。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开展安全、应急、电商等培训,督促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提升快递物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四)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建立电商快递物流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完善指标体系、创新调查方法,准确反映电商快递物流行业发展情况,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
(五)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建立考核制度,及时检查总结,推动督导考核常态化,强化工作执行力。市级将适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