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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13 4.4k 阅读 202 点赞
  • 索  引  号:620800/2017020048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8-14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7〕95号
  • 发布日期:2017-08-14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7-08-14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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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7〕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平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卫计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要求,全面推开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和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制度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明确功能定位。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充分发挥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2.坚持改革联动。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区域联动,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改革,协同发展;坚持上下联动,构建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内外联动,将外部政策调整、体制机制创新与医院能力建设、管理服务改善相结合。 

  3.实行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4.鼓励探索创新。在中央和全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鼓励发扬首创精神,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建立符合实际的体制机制。 

  (三)主要目标 

  通过综合改革,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8年底,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明显提高,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总体降至30%之内。 

  (四)基本路径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院、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留出空间,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社保、行政和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将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改革作为重点任务,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建立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体制机制。 

  (五)改革范围 

  按照国家医改要求和区域公立医院同步推进的原则,市、区两级政府办公立医院(含市康复中心医院、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及平凉市人民医院(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武警8670部队医院、华煤集团总医院执行本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实行政事分开,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办医体制,组建由政府市(区)长任主任、分管副市(区)长任副主任,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市(区)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并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牵头单位:市医改办,崆峒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鼓励实行院长聘任制,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对于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牵头单位:市医改办,崆峒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3.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依法执业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市医改办,崆峒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4.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调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牢固树立依法执业意识,加强管理,不断规范公立医院医疗行为。(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崆峒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 

  (二)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7年8月底前,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我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2018年底,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以下。(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崆峒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 

  2.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探索由政府主导、利益相关方谈判形成价格的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床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在2017年8月底前制定出台《平凉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相互衔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崆峒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5%左右,办医主体补偿15%以上,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10%左右,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崆峒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3.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市、区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崆峒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 

  依据体现公益和重点扶持的原则,加大对中医医院、精神病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康复医院等公立医院的政府投入,同时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卫计委) 

  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关系。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贯彻落实《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国医改办发〔2016〕4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甘医改办发〔2017〕12号),在我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全面推行“两票制”。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推进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2.实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贯彻甘肃省关于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的原则,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城市公立医院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市公管办) 

  3.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加强合理用药和处方监管,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强化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干预。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药品的供应配送和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 

  (四)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1.巩固完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按照国家和省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要求,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推进急慢分治格局的形成,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之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使用的衔接。(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2.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组合、区域协同、方便群众的原则,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建立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在医疗联合体内明确城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权利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健全相关管理、运行和考核等机制。加快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2017年底,多种形式医联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基本理顺,全市以医联体为主要架构的市、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效益、管理的共同体。(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3.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加城市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号源,上级医院对经基层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脑血管病、冠心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不断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完善签约服务模式,突出中西医结合,增强群众主动签约意愿。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和外部支撑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到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逐步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到2020年底,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五)强化医保基础作用 

  1.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逐步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到2018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有效控制医疗成本,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人社局) 

  2.逐步提高保障绩效。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在规范日间手术和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物价局)) 

  3.发挥医保支付政策杠杆作用。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促进基层首诊。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保政策衔接工作。通过支持参保居民与基层医疗机构及全科医师开展签约服务、制定差别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引导双向转诊。探索基层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  

  (六)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灵活用人机制,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简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牵头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2.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10号),探索制定公立医院人员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3.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负责内部考核与奖惩,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含量、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以及岗位风险、贡献等,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七)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1号)要求,加强指导和协调,将区域内各方面、各层次医疗卫生资源纳入规划统筹考虑。要把落实规划情况作为医院建设、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人员配置、床位设置等的依据,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定期向社会公示规划执行情况。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公立医院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各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公立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沟通与协作。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探索构建包括医疗联合体在内的各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并引导开展有序竞争。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可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依托一家公立医院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科室或设置专门的医学检验检查医疗机构承担相关检验检查业务,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构建多元办医格局。科学谋划平凉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发展。按照公平、高效、可及的原则,合理增加卫生资源总量,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设施,增加郊区和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有效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从严控制公立医院总量、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再增加公立医院的规模。探索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为社会办医留出足够空间。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占比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 

  4.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所有城市公立医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应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的培训,推动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加强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培养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教育模式及管理方法,强化职业综合素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开展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培训。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健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互通共享、业务协同的市、县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实现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区域平台对接,打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为实现连续、协同、整合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食药监局、市残联) 

  2.推进医疗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标准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方便居民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共享检验检查结果、诊间付费以及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依靠大数据支撑,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绩效考核和质量监管。加快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强化远程会诊、培训等服务功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网信办,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九)建立综合监管制度 

  1.落实多方监管措施。探索建立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制度、药品质量及价格监管制度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制度建设。鼓励公立医院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2.强化行业综合监管。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监管机制,对所有医疗机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精简优化审批准入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八八排队”,定期公布排队结果,加强社会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自我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3.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强化医疗机构成本核算与控制,规范诊疗行为,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情况实施跟踪监测,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审核。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2017年,三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二级医院控制在8%以下。(牵头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1日—8月31日) 

  1.2017年3月1日—6月30日。制定《平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情况进行测算。 

  2.2017年7月1日—7月31日。印发《平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3.2017年8月1日—8月31日。出台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配套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7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改革进程。适时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强化对医改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医保、医疗联动改革。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配套改革政策,强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运行机制等改革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医改办;配合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督导评价。各级要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督促各单位按照进度安排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建立改革推进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交流经验,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开展。(牵头单位:市医改办;配合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凝聚共识、增强信心,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开展对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公立医院管理者的政策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执行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牵头单位:市医改办;配合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平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指标分解表 

  附件 

  平凉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指标分解表 

序号 

  改革任务 

  工作内容 

  工作指标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 

  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 

  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办医体制,组建由政府市(区)长任主任、分管副市(区)长任副主任,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市(区)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并明确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2017年12月31日前 

  市医改办 

  崆峒区政府 

  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 

  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2017年12月31日前 

  市医改办 

  崆峒区政府 

  市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卫计委 

  序号 

  改革任务 

  工作内容 

  工作指标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二 

  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3.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2017年8月30日前 

  市卫计委 

  崆峒区政府 

  市发改委 

  (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食药监局 

  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以下。 

  2018年12月31日前 

  4.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制定出台《平凉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2017年8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发改委 

  (物价局) 

  市财政局 

  崆峒区政府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同步执行新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5%左右,办医主体补偿15%以上,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10%左右,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 

  2017年8月30日前 

  序号 

  改革任务 

  工作内容 

  工作指标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三 

  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5.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在我市区域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全面推行“两票制”。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推进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 

  三级公立医院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二级公立医院自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执行实施。 

  市卫计委 

  市食药监局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 

  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6.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制定出台《平凉市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2017年年底前,多种形式医联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基本理顺,全市以医联体为主要架构的市、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效益、管理的共同体。 

  2017年7月31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计委 

  市发改委 

  (物价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残联 

  各县区政府 

  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7.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制定出台《平凉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到2017年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到2020年年底,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2017年6月30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计委 

  各县区政府 

  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市残联 

  序号 

  改革任务 

  工作内容 

  工作指标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五 

  强化医保基础性作用 

  8.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制定出台《平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到2018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2017年7月31日前出台《方案》 

  市卫计委 

  市发改委 

  (物价局) 

  市人社局 

  9.发挥医保支付政策杠杆作用 

  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保政策衔接工作。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探索基层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物价局) 

  市财政局 

  六 

  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10.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简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8年12月31日前 

  市编办 

  市人社局 

  市卫计委 

  市发改委 

  (物价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11.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研究制订《公立医院人员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 

  2018年12月31日前 

  市人社局 

  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序号 

  改革任务 

  工作内容 

  工作指标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七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2.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 

  依据《平凉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公立医院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2017年6月30日前县区出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市卫计委 

  各县区政府 

  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物价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13.构建多元办医格局 

  按照《平凉市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16〕175号)要求,探索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为社会办医留出足够空间。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占比达到20%以上,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八 

  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4.加强健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构建互通共享、业务协同的市、县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健全基础数据库,实现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区域平台对接,为实现连续、协同、整合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2018年12月31日前 

  市卫计委 

  各县区政府 

  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工信委 

  市食药监局 

  市残联 

  15.推进医疗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全面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方便居民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共享检验检查结果、诊间付费以及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加快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强化远程会诊、培训等服务功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2017年12月31日前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工信委 

  市网信办 

  各县区政府 

  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序号 

  改革任务 

  工作内容 

  工作指标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九 

  建立综合监管制度 

  16.落实多方监管措施 

  完善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制度、药品质量及价格监管制度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制度建设。鼓励公立医院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 

  2018年12月31日前 

  市卫计委 

  市发改委 

  (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食药监局 

  各县区政府 

  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17.强化行业综合监管 

  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监管机制,对所有医疗机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落实“八八排队”,定期公布排队结果,加强社会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 

  2017年6月30日前 

  市卫计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食药监局 

  各县区政府 

  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18.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三级医院控制在10%以下,二级医院控制在8%以下。 

  2017年12月31日前 

  市卫计委 

  市发改委 

  (物价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