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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31 1.5w 阅读 251 点赞
  • 索  引  号:620800/201702005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9-01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7〕98号
  • 发布日期:2017-09-01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7-09-01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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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7〕98号

崆峒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平凉市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加快幸福活力美好平凉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市中心城市开展甘肃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甘肃省卫生城市标准(2016版)》和《甘肃省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部署要求,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积极构建“市区协调、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动员全市上下打好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攻坚战,力争把中心城市建成基础设施齐全、社会环境和谐、生活环境舒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省级卫生城市,为建设幸福活力美好平凉提供坚实保障。 

二、区域范围 

按照甘肃省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要求,我市创建卫生城市区域范围为平凉中心城市建成区,即东至高速公路东出口、西至聚仙桥、南至高速公路城区段、北至北山根,区域总面积42平方公里。 

三、任务分工 

根据《甘肃省卫生城市标准(2016版)》和我市实际,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共涉及8个方面内容51项具体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和起草创建卫生城市的相关材料和文件,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综合协调创卫日常工作。 

具体任务:(1)贯彻落实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各级领导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每年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不少于一次。(2)健全市区爱卫会组织机构。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3)健全爱卫办与街道、社区爱卫组织网络。市区爱卫办有相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相应的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能够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4)强化爱国卫生法规制度建设。市级制定有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5)提高市级卫生创建比例。积极开展卫生单位、卫生村(镇)创建工作,辖区范围内创成市级卫生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不少于10%。(6)落实爱卫平台建设。建立投诉平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85%。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网信办、平凉日报社 

主要职责:负责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宣传报道,在平凉日报、平凉电视台、平凉门户网站开设创卫专题栏目,跟踪报道创卫工作,做好创卫、迎检氛围营造;组织开展系列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督促检查目标任务落实,收集整理相关资料(2015—2017年)。 

具体任务:(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2)健全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各级媒体有健康类栏目,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向患者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亲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5%。街道、社区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75%、基本技能掌握率≥65%。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广告牌匾或公益广告,经常性的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3)开展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文化广场或健康宣传教育一条街,推广限盐、控油等慢病防控措施。(4)全面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设禁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5)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6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市容环境卫生 

牵头单位: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广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 

主要职责:负责《甘肃省卫生城市标准(2016版)》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收集整理相关资料(2015—2017年)。 

具体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2)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①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硬化、平整,设施完好,道路无缺损,下水道无堵塞。②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扔乱倒、乱扯乱挂现象,无卫生死角,无残垣断壁,无违章饲养。③落实“门前五包”(包环境卫生、包门前秩序、包绿化管理、包建(构)筑物立面、包文明行为)责任制,车辆停放整齐。④街道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3)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含高压冲水)≥6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密闭化。(4)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5)基础环卫设施设置齐全、管理规范。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基础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定期消杀。主次干道、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旅游景点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6)各类市场规划科学、管理规范。①各类市场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商品划行归市,摊位、货物、车辆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人员,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②经营食品的商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证照齐全;严格管理活禽和水产品销售,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③临时便民市场(点)保洁到位,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④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7)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无乱倒现象;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施工工地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8)编制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落实绿线管制制度。城区街道有花、有草、有行道树,有街心花园,绿化带无缺株短苗现象,无散在垃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绿地率≥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9)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垃圾飘浮,无蚊虫孳生。岸坡整洁、绿化、美观,无垃圾杂物。(10)切实加强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与维护。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11)重点抓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四)环境保护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甘肃省卫生城市标准(2016版)》中有关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收集整理相关资料(2015—2017年)。 

具体任务:(1)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制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未发生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管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4)贯彻落实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和监测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5)市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5分贝。(7)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重点场所卫生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 

主要职责:负责《甘肃省卫生城市标准(2016版)》中有关重点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收集整理相关资料(2015—2017年)。 

具体任务:(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2)加强“六小”门店卫生管理。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100%;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和各项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公共用品落实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等各项措施。(3)加强学校卫生管理。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4)加强职业病卫生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主要职责:负责《甘肃省卫生城市标准(2016版)》中食品与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收集整理相关资料(2015—2017年)。 

具体任务:(1)强化食品安全卫生管理。①强化政府组织领 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度健全,资料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和工作规范,工作有计划、有监督、有监测、有总结,资料齐全;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处置及时,连续3年无重大事故发生。③食品生产者持证亮证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证照齐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卫生设施齐全,室内外环境整洁;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符合要求,无交叉污染;按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散装食品贮存、销售符合要求。④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卫生管理与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需进行一次体检和健康知识培训,保持个人卫生,正确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⑤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90%;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足量配备消毒、保洁设施,消毒、保洁工作规范,有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⑥加强流动食品摊点管理。对流动食品摊点实行统一管理,划定区域,限制时段。商户必须守法经营、持证销售;食品加工器具符合卫生要求,定期消毒,防蝇、防尘设施完善。⑦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检疫工作规范,资料齐全。(2)强化饮用水卫生管理。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市政供水、自备供水、二次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制定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责任单位: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主要职责:负责《甘肃省卫生城市标准(2016版)》中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收集整理相关资 

料(2015—2017年)。 

具体任务:(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2)规范儿童免疫接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符合规定要求。编制、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运行保障机制健全。具体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开展疫情监测、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实施免疫规划,控制重大传染病暴发和流行。(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5)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设置符合规定要求。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5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7)降低辖区婴儿、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率。 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 亡率≤22/10万。

(八)病媒生物防制 

牵头单位: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甘肃省卫生城市标准(2016版)》中有关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组织开展城区公共场“除四害”等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2015—2017年)。 

具体任务:(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开展预防控制,确保 

病媒密度符合标准要求。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两项达到国家控制标准C级要求,另两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C级的2倍。(2)广泛宣传,加强孳生环境治理。科学、合理使用化学防制药物,规范放置灭鼠毒饵设施。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3)病媒生物监测管理规范,重点行业单位防制设施合格。病媒生物监测方法规范,监测数据可靠,切实反映病媒生物的密度和消长 趋势。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 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0%。 

四、创建步骤 

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宣传启动(2017年7月1日—7月31日) 

制定下发《平凉市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市上部署要求,逐级成立创卫工作领导机构,对照创卫任务和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创卫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时限节点,细化责任措施,确保有领导主抓、有专人负责、有实施计划,推动创卫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有序开展。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多形式、全方位、广覆盖深入宣传创建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创卫氛围,在全市上下迅速掀起创卫工作热潮。8月上旬前,各牵头单位向市创卫办上报、审核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督导检查(2017年8月1日—8月31日)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创建区域范围内的各单位,严格对照《甘肃省卫生城市标准(2016版)》和创卫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实施,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努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大力美化市容环境,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强化重点区域卫生整治,严格重点行业、单位监管,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空气、食品、饮用水质量监测,做好环境污染、城市噪音、传染病防控。统筹联动、齐抓共管,分行业、分区域、划片包干扎实开展创卫工作集中整治行动,力争在短期内使我市城市形象、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卫生、市民卫生意识有一个大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各相关单位都要认真做好创卫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各牵头单位按要求定期向市创卫办书面报告工作进展。市(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细化责任分工,严格工作标准,定期听取集中整治工作汇报,切实加大工作检查督导力度,督促各单位扎实整改,确保工作无死角、管理无盲区、整治全覆盖,各项指标任务限期达标。 

第三阶段:巩固成效、接受验收(2017年9月—10月底) 

在强化督导、扎实推进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创卫目标任务,紧扣创卫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回头看”,认真查缺补漏,积极完善提高,切实巩固扩大创卫工作成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卫工作任务。同时要把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机结合,及时发现总结经验,通过卫生城市创建促使城市卫生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城市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市(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门听取各牵头单位自查责任落实、创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并模拟省上对创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初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在全市通报。省市检查验收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精心确定检查验收点,积极准备相关资料,认真起草书面汇报材料,确保顺利通过省上评审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卫生城市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平凉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必备条件。市区两级要着眼全局、立足长远,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福祉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部署上来,进一步转变思维理念,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把创建卫生城市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抓紧抓好。全市各级组织要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宣传动员,扎实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创卫热潮,确保创卫目标任务全面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为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创卫工作顺利开展,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卫工作。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直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都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确保把创卫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把手”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认真检查、整改各自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定本单位的创建方案、计划,抽组专门力量,逐项分解落实任务。每个阶段结束后,要形成专题汇报材料送市创卫办,确保整个创卫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市创卫办要加强对创卫工作的指导,全力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创建卫生城市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努力做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人人动手、全民参与。要在中心城市各主要街区的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公交候车亭、报刊信息栏、单位(门店)电子滚动屏等平台,反复刊播创卫活动标语口号,广泛宣传创卫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讲文明、爱卫生、保整洁的好风尚。平凉日报社、平凉门户网站和市区电视台要制作公益广告,开设创卫工作宣传专栏和市容卫生质量监督举报热线、曝光台,积极跟踪报道先进典型、先进人物以及好人好事,及时通报曝光不履行卫生管护义务、破坏环境卫生的单位和个人,全方位营造良好的创卫工作氛围。 

(四)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市(区)财政部门要设立专项 

经费,切实加大财政对公共卫生、公共事业的投入保障力度,整合一些项目资源和资金,适度向城市建设和创卫工作倾斜,确保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创卫目标如期实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争项目、筹资金,保证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拓展投融资渠道,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中心城市建设、城市卫生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促进形成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 

附件:1.平凉市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平凉市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平凉市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东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双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小林 崆峒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马春宁 平凉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莫小平 市卫计委主任 

成 员:姚步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黄雪山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瑞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局局长 

张晓刚 市网信办主任 

刘万民 市发改委主任 

牛启寿 市教育局局长 

程斌杰 市工信委主任 

薛小勇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马建军 市财政局局长 

张双鹤 市环保局局长 

岳东生 市住建局局长 

汝登国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旺军 市水务局局长 

练生辉 市农牧局局长 

马新平 市林业局局长 

吴邦锋 市商务局局长 

鱼洁波 市旅游局局长 

赵立雅 市食药监局局长 

赵建富 市工商局局长 

王明哲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戴其勇 市卫计委副主任、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丁健章 市爱卫办主任 

陈军吉 平凉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费青峰 武警平凉支队支队长 

马成章 平凉日报社总编 

陈正荣 平凉火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莫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戴其勇、丁健章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平凉市创建甘肃省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责任单位 

创 卫 职 责 任 务 及 指  标 

完成时限及 

资料收集 

市  委 

宣传部 

1、营造创建氛围,对创卫工作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2、组织协调指导市区各新闻媒体,开设创卫、健康教育专栏、专题,做好创卫各项工作宣传报道; 

3、组织协调落实健康教育各项工作任务。 

一、八月底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集整理三年(2015-2017) 

档案资料 

市编办 

协调解决《方案》要求的市爱卫办、市健康教育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 

1、落实创卫工作经费; 

2、落实涉及“创卫”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3、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健康教育专项经费; 

4、配合做好财政部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设立禁烟标志; 

5、配合做好财政部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市住建局 

1、抓好建筑工地及建成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绿地率≥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2、配合抓好社区和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及管理; 

3、施工场地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内及其周围环境整洁,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管理施工现场扬尘与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4、配合抓好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5、抓好管理范围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设立禁烟标志。 

责任单位 

创 卫 职 责 任 务 及 指  标 

完成时限及 

资料收集 

市公安局 

1、依法查处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妨碍公务事件; 

2、营造创卫氛围,保持中心城区交通畅通,秩序良好; 

3、主次干道交通标志、隔离护栏醒目整洁、美观,无残缺; 

4、严格管理城市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放; 

5、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6、加强社会生活及交通干线噪声污染管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5分贝; 

7、配合抓好公安系统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设立禁烟标志; 

8、配合做好公安系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一、八月底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集整理三年(2015-2017) 

档案资料 

市环保局 

1、牵头落实城市环境保护“七项”工作任务及创建指标,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未发生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 

2、抓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设立水源地保护标志,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取缔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影响水质的项目和活动,对所有在用的水源水质进行定期监测,确保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 

4、加强区域环境及交通干线噪声管理与监测,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5分贝。 

市教育局 

1、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评价、自查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资料,中、小学校学生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和个人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90%; 

2、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3、学校食堂各种证件齐全,各项设施用具以及食物加工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无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食品及生活饮用水安全、病媒生物防制、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 

创 卫 职 责 任 务 及 指  标 

完成时限及 

资料收集 

市教育局 

5、做好学校等教育系统禁烟工作,定期对学校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6、组织城区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卫宣传教育活动。 

一、八月底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集整理三年(2015-2017) 

档案资料 

市交通局 

1、车站候车室及站前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广告牌匾或公益广告开展创卫与经常性的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 

2、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部门及车站、汽修门店、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环境卫生管理及完全禁烟工作,设立禁烟标志,管理范围内无烟草广告; 

3、客运站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站内环卫设施标志符合要求,环卫设施标志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4、加强交通干线噪声污染管理,交通干线噪声污染平均值≤75分贝; 

5、配合做好管理范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市食药监局 

1、农贸市场设有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 

2、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出售注水肉和病畜肉的不法商贩; 

3、严格管理市场内活禽和水产品销售,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4、落实管理范围公共场所完全禁烟,设立禁烟标志; 

5、落实全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任务,连续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6、加强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90%; 

7、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五病”调离率达100%; 

8、落实被监管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 

9、抓好餐饮业、食堂、重点场所等管理范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10、加强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食堂的管理,落实责任并制度化。 

责任单位 

创 卫 职 责 任 务 及 指  标 

完成时限及 

资料收集 

市水务局 

1、抓好全市农村改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改善农村群众饮水条件,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特别是市区外5公里以内近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 

2、对流经市区主干、支流河道及流经市区内的各沟渠岸边的污水污染、乱倒垃圾、乱搭乱建、乱挖乱占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彻底整治; 

3、抓好市区段河道及市区内沟、渠综合整顿治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河岸绿化、美化; 

4、抓好河道、沟渠、小型积水、荒滩及湿地的灭鼠灭蚊工作,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有效治理病媒孳生地; 

5、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6、市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 

7、做好管理范围公共场所与工作场所完全禁烟工作,设立禁烟标志。 

一、八月底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集整理三年(2015-2017) 

档案资料 

市工商局 

1、落实建成区“门前五包”责任制; 

2、依法加强市场、商户、临时便民市场等各类市场的规范管理; 

3、配合抓好各类市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不得审批、登记户外烟草广告,并对现有与烟草有关的广告牌进行整顿、清理; 

4、配合做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及“六小行业”的整治清理; 

5、依法查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单位 

创 卫 职 责 任 务 及 指  标 

完成时限及 

资料收集 

市卫计委 

1、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辖区范围内创成市级卫生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不少于10%;建立投诉平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使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85%; 

2、抓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医院、社区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亲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5%;街道、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75%、基本技能掌握率≥65%; 

3、指导各类媒体创卫及健康教育专栏开设;落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烟草广告;落实卫生监督所负责公共场所完全禁烟,设立禁烟标志,管理范围内无烟草广告; 

4、开展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落实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文化广场或健康宣传教育一条街,推广限盐、控油等慢病防控措施; 

5、抓好医疗废弃物处置与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工作; 

6、抓好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六小门店”经营资格合法,环境整洁,“五病”调离率达100%,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7、抓好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8、抓好生活饮用水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9、抓好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各项工作任务与指标的落实,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管理率达到75%以上;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非法医疗广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设置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控制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10、健全防治网络,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杜绝违禁药物,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两项达到国家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另两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C级的2倍,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0%; 

11、抓好创卫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八月底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集整理三年(2015-2017) 

档案资料 

责任单位 

创 卫 职 责 任 务 及 指  标 

完成时限及 

资料收集 

市文广局 

1、市电视台、区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创卫及固定的健康教育栏目,做好创卫各项工作宣传报道,经常性的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 

2、广场、公园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广告牌匾或公益广告开展创卫与经常性的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6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4、管理文化市场环境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5、配合落实单位内及公园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设立禁烟标志,管理范围内无烟草广告; 

6、配合做好公园等公共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一、八月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集整理三年(2015-2017) 

档案资料 

市公用事业 

管理局 

1、切实抓好中心城市建成区内的城市给排水、排污、供暖、供气、通讯、电力、红绿灯、弱电等地下管线、地上杆线、交通道路标牌设置等施工活动挖掘、占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审批及监督实施工作; 

2、抓好中心城市主干道路及背街小巷破损坑洼修整、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作,抓好道路、涵洞、排水、排污畅通及照明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维护,街道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3、抓好城区城市园林(主题公园)绿化工程,负责崆峒大道以北的道路行道树、绿化带、花坛、公园、街头绿地及崆峒大道以南南环路、甘沟东路、天馨路、宝塔花坛的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及古树名木的管理养护,同时负责协调并监管绿地公园等工作; 

4、配合做好管理范围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工作,设立禁烟标志; 

5、抓好管理范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责任单位 

创 卫 职 责 任 务 及 指  标 

完成时限及 

资料收集 

市旅游局 

1、抓好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环卫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制定景点及单位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3、抓好旅游景点公厕改造维修工作,旅游景点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4、配合抓好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工作,设立禁烟标志; 

5、配合抓好旅游景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一、八月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集整理三年(2015-2017) 

档案资料 

市林业局 

1、抓好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管理,全市无违禁野生动动销售; 

2、配合抓好管理范围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工作,设立禁烟标志; 

3、配合抓好管理范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市规划局 

编制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落实绿线管制制度。 

市农牧局 

1、无农产品农药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2、无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3、无兽药及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4、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检疫工作规范,资料齐全; 

5、加强畜禽检疫工作,划行规市,分类经营,严防病畜肉级注水肉上市; 

6、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生产环节符合卫生要求; 

7、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8、配合做好管理范围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设立禁烟标志; 

9、配合抓好管理范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责任单位 

创 卫 职 责 任 务 及 指  标 

完成时限及 

资料收集 

市安监局 

1、抓好职业病危害防病工作综合监管,做好行业领域职业病健康监管,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违法违规行为; 

2、配合抓好用人单位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工作,设立禁烟标志; 

3、配合抓好管理范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一、八月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集整理三年(2015-2017) 

档案资料 

平凉日报社 

市电视台 

市网信办 

1、平凉日报、平凉门户网站、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创卫专栏,做好创卫各项工作宣传报道;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经常性的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报道; 

2、配合做好单位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完全禁烟,设立禁烟标志; 

3、配合抓好单位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密度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 

崆峒区政府 

1、牵头抓好市容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任务的落实;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八项”创建任务; 

3、配合市创卫办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任务。 

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1、全面落实《方案》中牵头单位创卫工作任务的落实; 

2、全面落实八项创建工作任务; 

3、配合市创卫办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任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