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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1/04/19 1.4w 阅读 137 点赞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 责任编辑:姚波宇
  • 来源:市公安局
  • 时间:2021-04-2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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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统一部署,2021年4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杨东辉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张晓红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忠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出席会议的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张晓红,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杨东辉和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同志共计46人参加会议,离退休干部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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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杨东辉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市委巡察组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市委巡察组将忠诚履行职责,客观如实地向市委汇报巡察情况,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监督在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张晓红强调,市公安局党委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接受政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以更加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政治体检”。要紧扣“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自觉对标对表、同频共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扣党组织职责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种好“责任田”,推动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紧扣成果运用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要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提出意见、表明看法;加强舆论引导,鼓励支持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全力以赴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忠表示,市委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既是对市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从严管党治党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更是对近年来公安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全市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的关心厚爱。市局党委班子和全体党员民警要把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服从市委第一巡察组的统一安排,紧扣巡察工作重点,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讲成绩不粉饰拔高,谈问题不护短遮掩,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作为主要负责人,我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全力配合好巡察组工作。市公安局党委班子和全体党员民辅警要自觉担当好接受巡察监督、配合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坚决服从巡察安排,严格遵守巡察要求,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向市委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市公安局工作2个半月,并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开展延伸巡察。巡察期间(4月15日至6月20日)设3个固定意见箱:平凉市公安局办公楼门厅东侧(西郊街道柳湖西路261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楼西侧(崆峒大道西路523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办公楼东侧(红旗街354号);设1个电子邮箱:zgplswxcz_1@163.com;设专门值班电话:18893339511,每天8:30至18:00受理电话来访。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平凉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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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安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