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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平凉市公安局关于领取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

2021/05/17 2.0w 阅读 411 点赞

平凉市公安局关于领取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公告

  • 责任编辑:姚波宇
  • 来源:市公安局
  • 时间:2021-05-18 10:50

   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在2010年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依法收取了当事人薛庆国(男、回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取保候审保证金伍万元,保证金至今无人认领。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平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系电话:0933-5960147)办理退还手续。委托亲属或相关人员前来办理的,应出具委托授权书。公告期满六个月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平凉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