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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识别认定与退出管理标准程序

2026/08/20 1.7w 阅读 465 点赞

平凉市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识别认定与退出管理标准程序

  • 时间:2026-08-20 18:32
  • 来源: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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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态化帮扶有关政策规定及我市工作实际,现就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监测范围、认定标准、纳入程序、退出管理等各项规定予以明确。

一、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定义与监测范围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是常态化帮扶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帮扶群体。该项工作旨在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实施常态化监测、精准化帮扶与动态管理,实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退尽退、动态清零”。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覆盖全体农村人口,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对于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或者集体户籍,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实际共同生活人口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与监测方式

(一)认定标准

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考虑农户收入、刚性支出、突发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等情况。扣除刚性支出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年度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2026年为8600元,逐年调整),且依靠自身能力难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方面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1.收入风险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当年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且短期内难以实现稳定增收,持续生活困难。

2.三保障缺失型:家庭收入虽达标,但出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其中一项或多项未得到保障,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及时解决。

3.突发困难型: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产业失败、就业不稳、主要劳动力亡故等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锐减,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应对的。

4.特殊困境型:家庭成员主要为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抚养人,或家庭无劳动力、弱劳动力,存在常态化生活风险且抗风险能力薄弱。

同时,户内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原则上不予纳入,但特殊情况需要结合户内实际综合研判:

1.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资产财产、自费出国、高消费等情况的;

2.单老户、双老户但其直系亲属家庭情况明显较好的;

3.过度医疗治疗、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

4.民主评议或公示过程中群众意见较大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佐证的;

5.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平均水平,虽遇暂时性困难,但可凭借自身能够化解风险的农户。

(二)监测方式  

健全完善农户“一键申报”、部门数据预警、基层日常排查等“全方位、常态化、立体化”监测预警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

1.农户“一键申报”:畅通线上线下申报渠道,农户可通过扫描“一键申报”二维码,或向村委会、乡镇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自主申报。

2.部门数据预警:依托甘肃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水务、卫健、医保、残联等行业部门数据共享与比对,定期推送住院自付费用较高患者、低保救助、交通意外、困难学生、危房改造、饮水困难等风险预警信息,乡(镇)、村和驻村工作队及时核实受理。

3.基层日常排查:依托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网格员等力量,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严格落实“六必查、六必访”,重点关注低收入、弱劳力、多病患、受灾家庭,结合预警线索主动排查、靠前发现各类风险。

三、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纳入与认定程序

自发现风险线索至正式纳入监测管理,全过程原则上不超过15天。

第一步:入户实地核查。接到农户“一键申报”、部门预警信息或入户走访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线索后,乡镇及村级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联合开展入户核查,详细核实家庭人口、收支情况、“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现状、风险成因、劳动力状况、刚性支出负担等,如实填写核查表,形成书面核查意见。

第二步:村级民主评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与会人员须就拟纳入农户的家庭实际情况、风险隐患真实性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是否符合纳入标准。会议记录、签到表等材料须完整存档,确保评议过程公平公正。

第三步:村级公示公告。经民主评议通过的拟纳入对象,须在村级公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应包括农户姓名、家庭人口、风险类型、拟纳入原因及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得公开农户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银行卡号、健康状况等敏感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乡镇。

第四步:乡镇初审复核。乡镇对村级上报材料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审核入户资料、评议记录、公示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与规范性,必要时进行抽查。审核无误后,出具初审意见并汇总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第五步:县级批准纳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通过数据比对、情况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予以批准,并及时录入全国信息系统管理,准确标注风险类型与纳入时间。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境且事实清楚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有关程序。

第六步:精准落实帮扶措施。

自纳入之日起,启动精准帮扶机制。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在10天内,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重点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开发式帮扶,激发内生动力;对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力的,重点落实低保兜底、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

四、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退出(风险消除)管理

(一)退出条件

申请退出监测帮扶的农户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收入稳定达标:家庭人均收入持续稳定超过当年防止返贫致贫收入标准,稳定时间不少于半年,且收入来源可持续、无反弹风险。

2.三保障全面巩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失学,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住房安全鉴定达标,饮水安全得到稳定保障。

3.风险稳定化解:识别纳入时的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已完全消除或自然消除,且未出现新的风险隐患,家庭生产生活回归稳定常态。

4.帮扶成效稳固:各项针对性帮扶措施已落实见效,家庭自身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二)退出程序

1.村级研判核查:村级组织对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开展成效评估。对初步判断达到退出条件的农户,入户核实家庭现状、收入水平及风险化解情况,形成书面研判报告。

2.民主评议公示: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议,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退出资格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乡镇政府。

3.乡镇审核校验:乡镇对各村拟退出对象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退出材料、帮扶成效及家庭现状,并视情进行现场抽查核验,确保退出真实准确。

4.县级验收批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对乡镇上报退出的对象进行最终审定,对符合风险消除条件的,出具达标认定意见,在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

(三)退出后跟踪管理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退出后,其正在享受的小额信贷贴息、公益性岗位、雨露计划、产业补贴等阶段性帮扶政策,在政策规定内可结合实际有序延续,避免帮扶政策出现断崖式退出。

已退出农户纳入常态化日常监测范围,保持定期跟踪走访。若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应按程序重新纳入监测帮扶。


(撰稿:吕亚婧   编辑:严雅娟    审核:张向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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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