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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7/09/12 1.0w 阅读 399 点赞
  • 索  引  号:620800/201702005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管理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9-13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7〕112号
  • 发布日期:2017-09-13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7-09-13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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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7〕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成品油市场秩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 

一、总体要求 

1.加强宏观调度指导,不断优化成品油流通方式。充分认识和把握成品油供应在调节市场经济结构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提高全市成品油批发及零售环节的组织化程度为根本任务,继续通过积极引导和依法监管,推进加油站特许经营、连锁经营,进一步优化成品油流通方式,着力规范成品油进油渠道,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劣质油品的流入。 

2.强化成品油市场动态监测,切实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落实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统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成品油购、销、存登记管理台账和质量溯源制度,以油品名称、等级、来源和流向信息等内容为重点,不断完善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化管理数据库,加强成品油市场供应数据监测和行业统计,开展成品油市场的供求分析和异常情况预判报告,夯实行业监管基础。进一步协调和督促市内具有储备和批发资质条件的经营企业制定相应的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搞好必要的成品油储备,切实保证我市成品油市场供求稳定。 

3.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成品油行业内部管理。依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甘肃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企业(加油站)的各项审批规定及业务办理制度,按程序严格审查新建加油站各类资质手续和报批资料,做到既不越权、也不缺权。强化属地管理,定期清理规范成品油经营主体资格,扎实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源头监管,切实把好成品油市场准入关。全面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建立自我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和公开相关制度和程序。 

4.健全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机制,严格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在建立成品油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和工作措施,将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之中。商务、能源、公安、工商、安监、质监、国税、环保、运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围绕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合力监管的机制。 

二、责任分工 

1.全面落实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甘肃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做好成品油市场各项行业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严把成品油市场准入关,督促成品油经销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自我约束,加强对加油站落实购销台账制度、油品来源情况、经营批准(许可)证书有效期限等的监管;做好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履行牵头组织协调的职责,围绕部分批零企业在我市辖区内低价倾销、恶意竞争等行为,组织专项联合检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案件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制定和督促实施好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建立切实满足城乡成品油市场消费需求、布局科学合理、方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成品油销售体系。认真实施好全市加油站油罐的防渗漏改造工作,对未按要求实施油罐的防渗漏改造工作的新建、迁建加油站,一律不予组织行政验收,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不得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对处于人口密集区及车站码头的加油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做好迁建规划工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对油品质量、计量动态跟踪抽查,加大抽查频次,加大对各类质量、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质量、计量管理。全面落实成品油国V标准,对销售低于国V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达标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依法加强对各类涉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凡在我市销售的油品必须有油品化验单、合格证明、油品出库凭证及供货单位等。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非标油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严查无证经营、油品与标识标号不相符,以及对油品的质量、用途、牌号、等级、价格、供应、市场信息作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非法销售黑窝点,对涉案车辆、油罐、计量器具等设施进行查扣、没收,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做好对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检查,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予以关闭或责令停业整顿。以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警示,深刻吸取教训,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加油站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对未批建设的非法加油站及未实施油罐防渗漏改造工作的加油站,不得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同时加强对企业内部非经营储存油品场所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依法查处有关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对有关部门移交、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成品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立案侦查;对未经许可经营成品油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擅自启封、阻碍执行公务,以及屡查屡犯的涉油人员、死灰复燃的涉油窝点,依法坚决打击。规范散装汽油经营行为,对未按规定实名登记查验购买人证件、单位、购买数量及用途等信息,违规随意销售散装汽油的企业,依法处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设油窝点的摸排清理和整治工作。依据《消防法》做好加油站消防审核验收,对消防制度落实和消防设施定期开展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严肃查处,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 

7.加强对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严格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完善改造相关设施,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对假劣油品及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因伪劣成品油处置不当造成二次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加大对税控加油站(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应建账而未建、虚假申报、隐瞒收入、违规使用发票,通过制假、造假手段偷逃税及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成品油运输车辆和疑似成品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油罐车手续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对违规运输、安全设施不全、拼装改装运输车辆及凡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充分发挥中石油、中石化平凉销售分公司安全管理规范、综合管理经验丰富、技术设备齐全、贮运能力较强等行业管理优势,按照“统一加盟配送、统一管理标准、统一规范运营”的模式,协调全市社会加油站与中石油、中石化平凉销售分公司加强合作,落实各项行业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规范自律。全面落实全市运营社会加油站及新建加油站与具有批发资质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成品油供应合同,切实规范供应渠道,保障油品质量,完善可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中石油平凉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平凉销售分公司) 

三、保障措施 

1.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促进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理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机制,成立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按照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全力促进成品油市场秩序的不断好转。 

2.严格规范落实成品油经营管理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甘肃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行业管理制度,全面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加强自律,规范经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严整治。 

3.扎实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非法运输及储存、违规新建及扩建、非法及超范围经营、短斤少两、价格欺诈、掺杂掺假、偷税漏税、商标侵权、乱挂标识等行为整治重点,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损害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4.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县(区)、各级有关部门要以打击非法流入我市的周边劣质低价油品为重点,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和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5.大力推行黑红名单公示制度。全面建立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状况档案,落实成品油流通行业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备案和通报制度,实行成品油经营企业黑红名单公告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信息,及时曝光违规违法行为,实现成品油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实行优胜劣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成品油违法经营、违法运输等突出问题者给予奖励。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