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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四)

2021/09/12 1.6w 阅读 365 点赞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四)

  • 时间:2021-09-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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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提取申请人在平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提取申请人及配偶为老旧住宅(自住住房)增设电梯的(提取申请人为所有权人);

(三)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平凉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四)提取申请人偿还住房公积金末笔贷款本息或按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五)提取申请人(离)退休的;

(六)提取申请人出境定居的;

(七)提取申请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受馈赠人或权益代理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八)提取申请人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

(九)提取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提取申请人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十一)法院强制扣划个人住房公积金的;

(十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取申请人提取的条件有哪些?

提取申请人线上线下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齐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提取初审岗位工作人员应准予受理:

(一)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金额要求;

(二)提取申请人或提取受委托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业务证明资料内容清晰可见;

(三)提取业务证明资料已加盖印章;

(四)提取受托人代办的,依据法律程序不超出委托授权范围;

(五)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初审岗位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提取申请人跨管理部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提取申请人按就近方便原则,在市中心下设的各管理部(办事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提取申请人在本市购买安置房、拆迁房、棚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金额如何确定?

提取申请人在本市购买安置房、拆迁房、棚改房时,提取金额的确定以实际发生交易的金额确定,相等面积或相等金额置换部分不计入实际发生交易金额。

五、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和贷款次数的计算互相影响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次数的计算方法互不影响,提取和贷款次数不叠加计算;提取不作次数限制,同一套购房手续只能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提取和贷款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