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七)
一、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的,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有哪些?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原件(因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等原因,在居民身份证补办期间,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出示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未婚出示近一年的户口本原件并填写个人单身承诺书;离异且未再婚的提供离婚证(登记日期需满6个月)或法院生效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生效日期需满6个月);丧偶未再婚的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户籍注销证明,婚姻证明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提供户口簿佐证;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查询委托授权书》。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一)购买期房申请资料:
1.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未满三年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2.《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
3.不低于20%的购房首付款凭证。
(二)购买现房贷款申请资料:
1.经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未满三年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满三年的《不动产权证书》;
2.未满三年的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三)购买再交易住房贷款申请资料:
1.未满三年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2.未满三年的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3.已经办理到借款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商转公贷款申请资料有哪些?
1.借款申请人归还满1年且尚未还清在平凉市辖区内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含再交易住房);
2.近6个月归还贷款明细。
四、异地贷款申请资料有哪些?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平凉行政区域内的户籍证明;
2.缴存地市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表原件;
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的工资和6个月工资流水账单原件;
4.经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未满一年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5.不低于20%的购房首付款凭证。
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的应提供哪些资料?
1.经审核由出质人本人签字的《住房公积金质押核保书》;
2.公积金质押核保必须在借款申请办理所在地管理部(办事处)业务柜台当面办理。
六、办理公职人员工资保证担保贷款应提供哪些资料?
1.借款申请人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流水;
2.保证人资料:保证人居民身份证、工资流水,保证人现场签订担保承诺书一份;
3.借款申请人有配偶的,借款申请人配偶应在管理部(办事处)签订承诺书同意以其工资或其他收入作保证;
4.市中心以及受委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