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等专项行动,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近日,泾川县教育局牵头组织,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
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局会同其他部门召开了专项工作协调会议,系统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甘肃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等文件,各单位参与工作人员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统一工作口径。
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已审批的19家非学科类机构及2家新审批机构、8家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督查,对消防安全、招生宣传、收费监管、“双减”政策落实、机构设置标准、办学行为、人员资质、自建房使用、隐形变异培训、劳务合同签订等方面展开全面整顿治理。检查中共发现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工作、办学行为、消防应急等方面 10多项问题,现场办公,督促整改。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后,提交整改结果报告,联合工作组再次开展“回头看”,检查验收。
下一步,泾川县将聚焦非学科类机构移交、校外培训材料和预收费全流程监管,加大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健全校外培训执法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随访督查,全面规范民办学校管理,持续净化校外教育环境,为稳定全县社会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撰稿:杨红林
核稿:李旭勤
审稿:吕晓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