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速裁庭建设 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根治欠薪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快速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7月25日崆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抽组骨干力量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
速裁庭结合“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按照“快立快审、程序简易、终局裁决”的办案措施,截至8月底,立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7件,裁处拖欠农民工工资3.65万元,在案件办理中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案受理规范化。案件受理阶段,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尽量做到受案材料规范完整,并制作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所需材料清单。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书面承诺补正相关材料的,审查立案时可以容缺先行受理。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速受理,提高办案效率
二、仲裁调解最大化。案件办理阶段,坚持调裁结合、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在庭前、庭审、庭后开展全方位调解。有多个请求的争议案件中,速裁庭应积极协调促成先行调解工资请求,最大限度柔性化解农民工工资争议。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处理,推广要素式办案,发挥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制度效能,尽可能缩短办案时限,提高仲裁终结率,减轻农民工诉累。
三、办案程序最优化。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简易处理的相关规定,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指导当事人及时充分举证,缩短举证期限,并视案件情况,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用人单位同意缩短或取消答辩期。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证据确凿的案件力争速办,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四、工作衔接常态化。认真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为有法律援助需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获取法律援助服务指导并与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做好工作衔接。强化裁审衔接,协助农民工做好生效仲裁文书强制执行申请等工作,最大化保障农民工动报酬权益。(撰稿:张雪怡 审核:吴兴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