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劳动保障诚信体系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崆峒区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相关要求,自2022年2月10日至4月20日,崆峒区全面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省人社厅《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17〕161号)文件精神,督促区属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积极主动申报,加快推进我区诚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细化评价事项。一是评价对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区属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二是评价内容:各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三是评价步骤:2月10日至3月20日自主申报;3月21日至4月10日综合评价;4月11日至4月20日社会公布。
三、强化结果运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区属用人单位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用人单位树立品牌形象、政策扶持、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招投标、银行贷款、评优评先、和谐企业认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将推送区发改、工信、总工会、教育、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国资办、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并推送甘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用人单位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优化我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