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802000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管理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1-26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8〕4号
- 发布日期:2018-01-26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现将《平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平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省政府第129号令)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平凉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17〕136号),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督促全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2.审议审定落实全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和考核标准,制定相关措施。
3.确定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实施任务、目标、措施,并负责各自部门任务、目标、措施及责任的落实。
4.协调解决全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体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成员单位和召集人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编办、市工商局、市档案局、市督查考核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能源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宗教局、市粮食局、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建筑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兽医局、市人防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平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市邮政局、市烟草专卖局、省煤矿安全监察陇东分局、省盐务管理陇东分局等51个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必要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成员名单见附表)。
联席会议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
联席会议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相关事宜。
三、会议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召集人决定增加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县(区)、相关部门及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四、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交流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要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并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