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集团化办学实施以来,庄浪县坚持“提质扩面、以强带弱、优势互补、捆绑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目标,持续开展教师交流轮岗、校际教研协作、强化督导考核及结果运用,有力有序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入实施。2023年秋季学期,全县共成立20个教育集团、29个集团分校,涉及4所高中、2所完中、11所初中、4所九年制学校、4所县属小学、10个学区、8所县属幼儿园和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占教育局直属学区(校、园)的79%。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保障。县教育局成立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团化办学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分年度修订印发《庄浪县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庄浪县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细则》等指导性文件和考评办法,指导集团校制定教育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修订完善章程制度,确定双向交流轮岗教师,于开学前报县教育局备案。每月由校务管理委员会主任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商讨集团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等工作,确保集团高效有序运行。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校长、教师和管理人员,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选先、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在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评选中,教育局单列设置集团化办学表彰奖励项目,共有47名教师和管理者获奖。建立健全集团校进有所需、退有所据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主动性不强、工作落实不力、办学效益不明显的集团校经教育局研究后可允许退出。一年来,县教育局相继召开专题启动安排会和经验交流观摩会,县政协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研讨会,初步形成县委县政府主导、教育局主抓、集团校落实、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创新培养模式,推动交流轮岗。坚持把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作为集团化办学的首要任务来抓,建立集团内人才互动交流机制,按照“总量不变、城乡交流、骨干引领、合理流动”原则,主校按学科派出不少于5%的教师到分校任课,分校等额派出相同科目的教师到主校跟岗学习和交流任教,交流任教时间为1-3年。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县教育局进一步优化教师交流方式,采取“走教”与“驻校”相结合的交流轮岗形式,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要求标准落实教师双向交流轮岗,高中教育集团可根据师资情况自行选择交流轮岗形式;对“一对多”的集团主校派出教师时按不少于3%的标准执行,“走教”与“驻校”工作经历视为到乡村支教。目前,全县共参与城乡交流轮岗教师217人,其中管理人员35人,主校派出26人,分校派出9人。交流轮岗教师平均39岁,其中幼儿园34岁、小学39岁、初中41岁、高中37岁。同时,坚持实行集团内新招聘教师在主校接受为期1年的“首站式培训”制度,有15名教师参与集团主校“首站式培训”,培训期满后全部到分校任教。
三是聚焦效能提高,促进管理融合。发挥主校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着力抓引领、强机制、促管理、提水平,实现主校和分校真正意义上的“理念互通、管理融合”。一是统一作息时间,以利于校际之间教研联动;二是统一教学进度,以利于校际之间质量监测;三是统一教学常规管理,严格落实集团校教学常规的督查考评制度;四是统一质量评价体系,统筹安排教育质量分析和诊断研究,优化教学策略;五是统一赛事活动,依托主校教育资源和设施设备,统一校园艺术节、田径运动会、球类运动会、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等赛事活动,最大限度促进集团校内师生交流互动。
四是深化教研协作,开展联合研训。集团主校认真履职,定期选派教师到分校开展送教、上示范课、带徒授课等活动,围绕课堂教学具体问题、疑难问题、共性问题开展主题研究,通过专家引领、名师带动、学科研讨等形式,指导、带动分校优化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效益,推动形成集团内各成员校之间教研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截止目前,各教育集团共组织送教活动123次,涉及教师269人次;开展教研专题培训96次、课堂观摩展示活动89次,涉及教师178人次;面向学生开展大型文体、教育实践活动75次。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推进措施落实。采用督导听课、上示范课、评课议课、业务检查、学术报告会等形式,对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诊断、指导。县上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其中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集团成员校考核结果以按30%比例计入集团成员校教育质量综合考核总成绩,高中集团成员校考核结果以20%计入教育质量考核成绩。截至目前,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共组织2次专项督导考核,2次调研督查,重点对各教育集团从计划制订与实施、教师交流与发展、学生成长与进步、教学管理与研究、办学质量与特色等方面进行专项督导考核,推动集团化办学平稳有效运行。
六是探索评价改革,完善激励机制。坚持“凡晋必下”制度,明确要求城区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必须有任低一级职称乡下工作一年经历;各教育集团立足减负增效要求,在修订完善主校和分校教育评价机制的基础上,一同推进集团内部评价制度改革。在教师评价上,根据交流轮岗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探索建立教师分类评价体系,将师德表现、教学活动、业务培训、发展变化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形成主校和分校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价机制。
撰稿:孙高强 柳宁
核稿:柳顺平
审稿:李小虎


